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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二手车(重庆二手车过户流程)

admin admin 2024-03-16 【科普】 295人已围观

摘要[db:Intro]

一、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二、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同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所有权转移证明或凭证原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号牌;

7、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8、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原件;

9、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四、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五、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五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九条?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上道路临时移动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临时通行牌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三十日;确需延期的,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三十日。?

取得本市核发的行驶证的机动车,应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交通信息卡,上道路行驶时应随车携带。?

机动车交通信息卡不得转借、冒用;遗失、损坏的,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补领或者换领。?

第十条? 机动车所有人实际住所地址、联系电话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有关变更资料。?

第十一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其所有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和驾驶人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和本市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排放合格。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机动车转移登记(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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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汽车网成都二手车准入标准为国4排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允许迁入。二手车限迁特指一些城市对外市的二手车辆,采取限制环保级别、限制年份等措施,以避免外地车辆随意流入本市二手车交易市场。

简单理解,想上牌在外地购买的二手车,会有很多条款限制着不允许你过户进来。比如二手车异地过户就要符合当地的上牌要求。外地的那些排放标准不达要求的二手车辆,不批准迁入本市。

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官网获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实施范围包括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等15市。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七日后实施。

针对轻型汽车,自通告实施之日起,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6a阶段标准要求。

通告原文如下: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大气〔2018〕179号)有关要求,现就我省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分区域、分车型、分步实施重型燃气车: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重型柴油车: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仅含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车辆),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

轻型汽车: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阶段标准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6a阶段标准要求。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问答叫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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